3 緊固件產品上的標志應符合緊固件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規定。其中,“緊固件制造者識別標志”(或緊固件經銷者識別標志)有別于商標,屬于標準化與產品質量范疇,應經全國性標準化機構統一協調、確認并予公告。
4 緊固件產品應清除污垢及金屬屑。無金屬鍍層的產品應涂有防銹劑,以防在運輸和貯藏中受腐蝕。在正常的運輸和保管條件下,應保證自產品出廠之日起半年內不生銹。
5 產品運輸包裝是以運輸儲存為主要目的的包裝,必須具有保障貨物安全、便于裝卸儲運、加速交接點驗等功能。
6 產品運輸包裝應符合科學、牢固、經濟、美觀的要求。以確保在正常的流通過程中,能抗御環境條件的影響而不發生破損、損壞等現象,保證安全、完整、迅速地將產品運至目的地。
7 產品運輸包裝材料、輔助材料和容器,均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。無標準的材料和容器須經試驗驗證,其性能應能滿足流通環境條件的要求。
8 產品的包裝形式及方法由緊固件制造者確定。
9 產品包裝箱、盒、袋等外表應有標志或標簽。標志應正確、清晰、齊全、牢固。內貨與標志一致。標志一般應印刷或標打,也允許拴掛或粘貼,標志不得有褪色、脫落。
標志內容如下:
a)緊固件制造者(或經銷者)名稱;
b)緊固件產品名稱(全稱或簡稱);
c)緊固件產品標準規定的標記;
d)緊固件產品數量或凈重;
e)制造或出廠日期;
f) 產品質量標記;
g)其他:有關標準或運輸部門規定的,或制造、銷售和使用者要求的標志。